2024年大鹏新区生物产业项目第二批-企业取得药品、医疗器械资质认证奖励
审批内容:
(一)对取得药品、Ⅱ类或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GMP,含兽用)的扶持。
(二)对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扶持。
(三)对取得药物(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Ⅰ期、Ⅱ期、Ⅲ期)资质认证的扶持。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对取得药品、Ⅱ类或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GMP,含兽用)的单位,单个证书类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资质认证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药物(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Ⅰ期、Ⅱ期、Ⅲ期)资质认证的单位,每个资质期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于2023年取得药品、Ⅱ类或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GMP,含兽用);
2.于2023年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资质认证。
3.于2023年取得药物(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Ⅰ期、Ⅱ期、Ⅲ期)资质认证。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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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原件 |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物企业水、电、气费用补贴申请书.docx |
我要办理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3 | 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2024年1-10月纳税证明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4 | 申报单位简介及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5 | 申报单位在2023年获认定的证书复印件 | 如:药品GMP证书或II、III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复印件;获得GCP资质、GCP专业学科资质、GLP资质、GLP认证批件认定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6 |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7 | 其他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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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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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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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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