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生物产业项目第二批-生物产业平台及采购生物产业平台服务扶持
(一)对提供研发、生产服务的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等产业平台扶持。
(二)对采购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等产业平台服务的费用扶持。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条 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等产业平台为单位提供研发、生产等服务,按其上年度实现服务金额的5%给予扶持,每年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采购前述服务的单位,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5%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于2023年提供研发、生产服务的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等产业平台。
2.于2023年采购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等产业平台服务的单位。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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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原件 |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物企业水、电、气费用补贴申请书.docx |
我要办理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3 | 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2024年1-10月纳税证明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4 | 申报单位简介及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5 | 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收款凭证等 | 申请CRO、CMO、CDMO、GLP、GCP合同费用支持的,还需要提供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发票、收款凭证等,相关费用已在2023年结算。 | 我要办理 | |
6 | 采购合同、采购服务费用发票、支付凭证等 | 申请采购CRO、CMO、CDMO、GLP、GCP等产业平台服务的,还需提供采购合同、采购服务费用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费用已在2023年支付 | 我要办理 | |
7 |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8 | 其他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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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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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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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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