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创意十二月活动
资助内容:
第十条“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生态营造”第四款“支持举办创意十二月活动”:深圳“创意十二月”专项活动,经认定的,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活动最高 30 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创意十二月” 项目资助。
申报条件:
申请主体为经认定承办“创意十二月”活动的单位且活动对 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资助标准:
1. 审核方式:核准制。
2. 结合活动具体举办情况,活动将分为一二三等奖资助,最 高 30 万元。
3. 对举办活动实际产生的媒体宣传费、场地租赁费、展场及展位搭建费、策划设计费、物料制作费、会务费等予以资助。
媒体宣传费。只认可活动举办前后各一个月内的传统媒体(电视、 广播、报纸、杂志)、新媒体(网络广告)和户外媒体(户外广告牌、户外电子屏、公交站台及车身广告)三种媒体的宣传费用, 其他宣传推广形式的费用不予认可。
场地租赁费。申请企业自有场地不能予以扶持。
展场及展位搭建费。
策划设计费及物料制作费。
会务费及其他费用。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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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 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3 |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 报告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pdf |
我要办理 |
4 |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创意十二月”活动认定通知等相关文件 | 我要办理 | ||
6 | 活动现场照片及相关报道 | 我要办理 | ||
7 | 活动支出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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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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