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优秀数字出版产品
资助内容:
第五条“支持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第三款“奖励优秀数字出版产品”:对区内数字出版产品近三年内获得国家政府类重大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 50 万元。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龙 华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 须在龙华区;
2. 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 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 申报主体为获奖作品的独立制作单位或第一出品单位,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独立制作单位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4. 数字出版产品为近三年(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获“中国出版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广东出 版政府奖”“南粤出版奖”“广东优秀出版物奖”的产品。
资助标准:
1. 审核类型:核准制。
2. 数字出版产品近三年内获中宣部的“五个一工程”奖、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的“中 华优秀出版物奖”的,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近三年内获“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奖、“中华优秀出版物”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近三年内获广东省委宣传部的“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委宣传部的“广东出版政府奖”、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南粤出版奖”的“优秀出版物奖”、“先进出版单位奖”、广东省出版业协会“广东优秀出版物奖”的, 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 不累进奖励,只实行差额奖励。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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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 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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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 报告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pdf |
我要办理 |
4 |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原创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 | 我要办理 | ||
6 | 获奖证明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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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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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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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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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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