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资助内容:
第九条“支持产业平台搭建”第二款“支持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投建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对上年度平台交易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龙 华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 须在龙华区;
2. 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 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 平台可为文化知识产权提供较好的交易场所及配套服务;
4. 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且上年度文化知识产权交易额达到5000 万元以上。
资助标准:
审核类型:评审制。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 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3 |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 报告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pdf |
我要办理 |
4 |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平台上一年度交易额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发票、转账记录 | 我要办理 | ||
6 | 平台情况报告 | 报告中需体现平台基本情况、发展规划 | 我要办理 | |
7 | 平台建设期实际投资费用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 我要办理 | ||
8 | 平台建成投入使用证明材料,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平台出具的备案证明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