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上年度获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经市评估优秀的,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请单位为与院士(专家)联合建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业。
3.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为经深圳市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4.申报第二笔奖励的,申请单位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第三年运行良好且经市评估优秀。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