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业)
为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对上年度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采购重点服务商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分档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金额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事后补贴制。
(一)采购重点供应商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资助。上年度1-11月营收5亿(含),10亿元以下的,资助金额每年最高20万元;上年度1-11月营收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的,资助金额每年最高50万元;上年度1-11月营收20亿元(含)以上的,资助金额每年最高100万元。申请项目合同数不超过5个。
(二)企业1-11月营收增速10%(含)以上的,资助比例由20%提升至30%。
(三)供应商企业有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或《深圳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备案服务商名单》,或具备同等技术标准的服务商。
(四)云服务和工业互联网服务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说明为准,云服务为附录第二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表中2.5云服务、2.9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和3.5安全云服务,工业互联网服务为附录第五项工业互联网相关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分类表中全部分类。
(五)如当年1-12月营收低于1-11月营收,则按1-12月营收计算。
(六)本政策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购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产生费用给予资助。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
2、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规上企业,并且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包含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统计代码64-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统计代码71-7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代码73-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统计代码80-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统计代码86-90)行业之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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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写申请书 |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业)申请书.pdf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业)申请书.doc |
我要办理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我要办理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企业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合同 | 我要办理 | ||
5 | 年度费用结账单、对应发票及付款凭证 | 我要办理 | ||
6 | 上年度1-11月、1-12月财务状况表及其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 | 我要办理 | |
7 |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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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