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区级技能大师室、技师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第17条: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功能配套,对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
申报对象: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或法人
申报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
2.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发布的当年集中受理的期限内申报;
3.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出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4.申请人依法诚信运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补贴标准: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载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政策有效期内确定当年度的集中受理、集中审查期限,并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所有提交申请的载体进行打分(最高分值为100分)。在总分值60分及以上的载体中根据分值从高到低选出6个入围单位和3个候补单位,原则上每类载体选出2个入围单位和1个候补单位,如当年度某类载体合格(总分值60分及以上)数量不足,则从其他载体中择优补充,如仍不足,奖补名额作空缺处理。政策有效期内,同一资助对象仅限申领1次。具体评审规则由区人力资源局另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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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所依托的有关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 | 我要办理 | ||
3 | 技能大师、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或批复文件 | 我要办理 | ||
4 | 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材料等 | 我要办理 | ||
5 | 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半年内运行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7 | 培训成果及相关档案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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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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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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