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资助奖励
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项目范围: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及要求:
应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
申报条件: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等。
申报要求:申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项目,应提交获奖标准文本、获奖证明材料等。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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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准成立的文件 | 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 | 我要办理 | |
2 | 资助奖励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3 | 其他证明材料 | 市业务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资金分配协议书、承诺书等)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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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