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深圳市团体标准培优项目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深圳标准建设,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规定,现就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为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团体标准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0 项,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项目不超过5 项。
申报条件:
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有 3 家及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用且有效实施一年以上,并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优秀的团体标准。优秀团体标准应具有水平先进、创新性突出等特点,且通过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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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编制说明 | 我要办理 | ||
2 | 标准通过审查的有关文件 | 我要办理 | ||
3 | 标准发布通知公告 | 我要办理 | ||
4 | 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 我要办理 | ||
5 | 标准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1 年以上的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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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