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资助奖励
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项目范围: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及要求:
属合同管理类资助项目,申请单位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后,由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验收要求和完成时限,待项目验收通过及专项审计完成后拨付资助资金。
申报条件:应是计划在合同约定年度启动或开展的项目,申报项目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引领性,并承诺将研究成果通过一定渠道免费进行推广。
申报要求:应提交必要性分析报告、工作计划、计划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推广计划、相关成果免费推广承诺书以及查新机构出具的立项查新报告。计划研究成果应包含研究报告、论文或模型及可供政府部门决策和标准研制参考的报告等。
根据2023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的需求征集情况,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终端等领域,将作为本项目重点资助领域,各单位可围绕以上重点领域开展项目申报,或自行研究申报国家、省、市部署的其他标准化重点领域项目。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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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准成立的文件 | 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 | 我要办理 | |
2 | 资助奖励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3 | 其他证明材料 | 市业务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资金分配协议书、承诺书等)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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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