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鼓励低空经济企业数字化改造资助类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第七条 鼓励低空经济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数字化改造,对在龙华区投资的低空航空器整机或核心零部件数字化改造项目,可申请龙华区数字化改造项目资助:
(一)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500万元—2 亿元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超过 2 亿元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一)对在龙华区投资的低空航空器整机或核心零部件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500 万元—2 亿元的,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在龙华区投资的低空航空器整机或核心零部件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 亿元的,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 万元。
(三)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总投入需超过500 万元(含500 万),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登记,且已按规定完成固定投资纳统。
(四)数字化转型改造总投资费用包括技术设备投入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数字化模块费用。
1.技术设备投入费用包括:技术设备费用: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购置用于产品生产、生产检测,且达到固定资产统计标准的设备。
2.数字化模块费用主要包括:
(1)数据设备费用: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设备数字化转型改造购置用于采集数据的数字采集传感器、数字接口、网络终端等相关硬件设备费用。
(2)配套软件费用:申报单位为数字化转型购置,且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生产作业执行、产品生命周期、企业资源管理等相关数字化管理系统费用。
(3)数字化产品费用:申报单位为数字化转型购置或租赁,且不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物联网、数字孪生、云平台、边缘计算等相关数字化产品使用费用。
(五)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在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资助范围为项目申请日(须在2023 年 10 月 15 日后)至上一年度期间内所发生的数字化改造投资金额。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 年以上,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低空经济企业。
(二)企业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认定为低空经济企业。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个项目,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产值均达到百亿级的企业,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同时申请两个项目:1.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产值均实现正增长。2.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项目完成投资额均达到 5 亿元。
(四)同一数字化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五)企业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的项目,可列入数字化模块部分,但不再重复补贴。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国产软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评定数字化转型标杆时将优先纳入。
(七)申报年度及前两年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列为失信主体的,自该行为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核查通过。
(八)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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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登记通过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 | 我要办理 | |
4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营业执照(副本).pdf |
我要办理 |
5 | 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费用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6 | 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产值统计材料 | 我要办理 | ||
7 | 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项目完成投资额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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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