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鹏新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2批次-支持企业稳健成长项目
政策内容:
对年度纳统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20亿元、10亿元、2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两年拨付,首年给予一半奖励,如果第二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再给予剩余一半的奖励。
对获得奖励后产值达到更高标准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0号)。
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条件约束的无偿支持,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在大鹏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2023年度纳统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20亿元、10亿元、2亿元或已获2022年度稳健成长奖励且2023年产值正增长的。
(五)申报前两年内,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列入申报支持异常名录且支持资格仍受限制的;
2.在税收、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单项处罚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不建议支持的其他情形;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多头重复申报并获得支持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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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支持企业稳健成长项目申请书.doc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7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中打印的带水印的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中打印的带水印的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 | 我要办理 | |
8 |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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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