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申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工作,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24~2025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遴选立项项目。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2024~2025年财政预算和项目落地情况择机出库支持。
(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避免出现本单位领导、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专题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场馆科普基础条件提升建设
执行期限:3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50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 2 项。
项目内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科技场馆提升科普基础条件,升级改造现有科普展品展项、更新开发科普展教资源、培养壮大科技辅导员队伍,促进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综合性科技场馆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普资源区域平衡,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区域科普主阵地,培养青少年学生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质。
考核指标:完成升级改造场馆(不包括办公区)面积不少于2000 平方米;配套科普展品不少于 50 件/套、数字化终端不少于1 套;新开发科普教育课程不少于 10 项;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员不少于 10 人;承诺年开放天数不少于 200 天,设计年接待人数不少于 10 万人次。- 7 -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场馆类单位(可联合具有丰富管理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的科技场馆运营机构或企业进行申报),场馆必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超过 5 年,场馆(不包括办公区)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获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每市限推荐 1 个单位,提供推荐函;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建设计划方案,承诺配套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配套资金既可以自筹,也可由联合申报机构或企业出资),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础建设和装修,以及办公区等非面向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场地升级改造。
专题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村科普基础条件提升试点示范建设
执行期限:2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500 万元。计划立项1 项。
项目内容: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要求,依托农村党群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村少年宫、农家书屋、村卫生站等基础设施,面向农民、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综合运用数字技术、展教技术等先进的科普手段,围绕农村群众亟需的农业科技、教育、健康、安全等需求,因地制宜拓展丰富科普内容和元素,着力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村科普服务能力,促进提高乡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考核指标:建设不少于 24 个乡村科普示范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12 个地级以上市每个市不少于 2 个;每个科普示范点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一个科普宣传栏、一个科普图书室、一批科普展品、一台多功能科普信息化终端设备、一项室内科普环境改造;围绕农村和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生产生活中面临的难题,定期更新科普内容,执行期内每个科普示范点科普内容至少更新 3 次;建立科普展品共享轮换机制,轮换周期为半年,执行期内每个科普示范点科普展品至少轮换 2 次。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比较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较强的科普内容开发能力、便捷完善的科普资源获取渠道,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乡村科普示范点遴选方案,示范点遴选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区域均衡原则;申报单位应提供乡村科普示范点建设计划方案,示范点建设应当遵循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
专题三、2024 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奖补
奖补对象:2024 年认定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支持方式:事后奖补,支持强度不超过 10 万元/项。根据2024 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结果,对科普工作基础扎实、科普教育效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性补助,计划立项不超过 30 项。
专题四、依托广东院士联合会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入企业系列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2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院士联合会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科技人才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和推进全国“千名院士·千场科普”行动实施,充分发挥院士联合会广泛联络服务院士专家的优势,面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织开展 2024 年院士专家进校园、入企业系列科普活动,加大力度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营造科普氛围,助推广东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两翼齐飞,助力建设新时代人才强省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
考核指标:组织开展不少于 3 场次院士专家进校园、入企业系列科普活动,其中优先前往省科技厅资助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开展科普活动;每场次活动邀请院士、专家不少于 30 人(其中院士不少于 10 人);活动总受众不少于 1 万人次;活动在全国、省级、港澳、地市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50 篇次,总曝光量不低于 500 万。
专题五、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8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具备良好的科普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等综合优势,结合广东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需要,策划组织实施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更好地营造科普氛围。
考核指标:举办广东科普嘉年华主场活动;举办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举办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组织开展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大咖+互联网”活动不少于 3 次;组织开展粤港澳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不少于 5 场 次;组织开展科普援疆、科普援藏系列活动不少于 2 次;组织广播电台开设科普宣传频道 1 个,每天不少于 1 条科普信息传播; 推动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等科普组织科普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不少于 4 次。
专题六、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对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继续做大做强创新大赛活动品牌,发挥各地大赛成果带动作用,继续培养宏大的科技创新生力军,为我省持续科技创新储备后备力量。
考核指标:选拔不少于 100 名全省各地骨干科技辅导员参加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举办不少于 3 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 10 个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评选全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回收不少于 100 份活动评价调查问 卷,满意率不低于 85%;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5次;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 1 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融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系列科普活动。
专题七、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
执行期限:1 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 100 万元,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计划立项 1 项。
项目内容:对接中国发明协会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相关活动在广东落实落地,举办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启迪青少年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
考核指标: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其中省内不少于 200 所中小学、500 名科技辅导员、3000 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 12000 人次以上;举办不少于 10 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3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