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申报方式及条件:
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地市推荐和省厅评审遴选或直接认定的方式纳入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已入选第一、二、三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一)遴选加入。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智能制造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申报指南的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
申报单位需已取得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
2.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3.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
4.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
5.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依托单位;
6.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
7.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
8.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9.智能制造领域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汇总表 |
生态合作伙伴供需汇总表.doc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