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5号)、《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8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及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申报、审核、公示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系列程序,并经区政府同意,现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 “2017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的10家企业给予资助。
请上述资助对象认真核对附件中的银行账号名称(资助主体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若有变更,请在11月17日前将新的开户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fengli@szmqs.gov.cn我局邮箱,以便我局顺利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联系人:冯小姐;电话:27836811;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知识产权科606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