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资助企业名单进行补充公示。
凡对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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