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现将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
邮 箱:liuyilang@miit.gov.cn
电 话:010-6820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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