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2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我局对外发布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按程序开展了项目的受理、评审、审计工作,确定了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2类共37个。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恕不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保护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099,83177171,电子邮箱:szlj@mail.amr.sz.gov.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