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大鹏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文件精神,经大鹏新区管委会批准,现下达2018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扶持计划限定2018年度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的研发项目(不含创新团队项目,其扶持计划另行发布),其中科技项目扶持12家企事业单位的18个项目,涉及扶持资金710万元;上述扶持资金,,从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请各项目承接单位收到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项目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我局将办理后续拨款手续。各项目承接单位在扶持款项到账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金收据。各承担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项目完成后,大鹏新区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项目目标开展验收和绩效评估。
三、请各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指标和预算组织实施项目,承接单位高度重视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合规性的监督,结题申请和结题报告内容故意弄虚作假且情节恶劣的、验收不通过的,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科技项目负责部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科,电话:28333027;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负责部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电话:28333460。部门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2楼。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