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支持法律服务业-对外发展支持
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对外开设分所,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在福田区经营1年以上;
(2)2022年1月1日后对外开设分所的;
(3)已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香港、澳门设立分所、代表处、办公室等设立全资直属分支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副省级以上城市,其他地级市以上城市或者西部等无律师区县等区域设立分所。
注:本项目受财政资金总额控制限制。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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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3 | 福田区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 律师事务所还需提供代扣代缴个税上两年度完整月份税票(税收完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4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证明材料 | 如设立境外分所,还需提供申请设立备案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
5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福田区产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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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