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20号)。
(一)支持标准: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需对应满足下列条件: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合成生物方向厂房已竣工验收,于2023年5月19日及以后达到洁净厂房标准;申报单位在达到洁净厂房标准的两年内申请资助。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合成生物方向GMP厂房已竣工验收,于2023年5月19日及以后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申报单位在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后的两年内申请资助。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专项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副本).pdf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我要办理 |
3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docx |
我要办理 | |
4 | 高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专项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5 | 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投入明细表 | 我要办理 | ||
6 | 建设费用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 我要办理 | ||
7 | 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8 | 对应提供材料 |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洁净度检测报告等证明符合洁净厂房标准的证明材料。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等证明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