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行业重大活动项目
时尚产业主要包括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内衣、皮革、眼镜、化妆品以及工艺美术等行业。
行业重大活动项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旨在扩大深圳时尚产业知名度、促进国际时尚理念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跨界融合、吸引国际时尚资源向深圳汇集的大赛、展览和论坛等重大活动。
(一)《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深府办〔2020〕4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三)《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3号)
1.资助的方式与标准: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资助的费用范围:项目实际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和搭建、策划、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专家咨询、嘉宾邀请、翻译、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费用。其中,专家咨询、嘉宾邀请、翻译等人员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基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辖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行业重大活动项目。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2.项目单位成立运营2年以上,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应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举办的活动;
4.活动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吸引的国际媒体数量不少于10家;大赛项目的国外参赛作品占比不低于10%或100件(套),展览项目的国外参展商比例不低于20%或50家,展会项目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论坛项目邀请的国外嘉宾数量不少于5人。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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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2 |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
完税证明.jpg |
我要办理 | |
4 | 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 |
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提纲.docx |
我要办理 | |
5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 |
财审报告-简版.pdf |
我要办理 |
6 | 活动佐证材料 | 包括:媒体邀请、参赛作品(大赛项目)、参展商和品牌(展览项目)、场地面积(展会项目)、嘉宾邀请(论坛项目)等方面的明细表;主要媒体报道材料;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大赛作品资料;邀请嘉宾资料等 |
活动佐证材料.docx |
我要办理 |
7 | 项目投入明细表 |
项目投入明细表模板.xlsx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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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