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坪山区支持跨境贸易发展专项资助
(一)支持服务贸易。对纳入国家商务部统计平台的服务贸易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按进出口交易额(以人民币计)的3‰,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二)支持跨境电商。对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进出口交易额(以人民币计)的3‰,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三)支持AEO海关认证。对上年度首次通过深圳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通过深圳海关复审重获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3号)
(一)申报本条政策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申报本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资助的,可不受本措施申报主体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本条第(一)款资助的,服务贸易合同须与商务部统计平台上一致,对应的收付款凭证时间需为2022年,且原则上收付款时间和金额需与系统一致(汇差等原因除外)。资金审核时采用的汇率为合同执行日的汇率,即收付款当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若当天无数据,则往后顺延取最近一日公布的数据。
(五)申报本条第(二)款资助的,须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且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监管规定。资金审核时采用的汇率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2年平均汇率。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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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跨境贸易发展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我要办理 | |
4 | 2022年度纳税证明 |
申报单位2020年度纳税证明文件.doc |
我要办理 | |
5 | 承诺函 |
承诺函.docx |
我要办理 | |
6 | 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审查通过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数据 | 我要办理 | ||
7 |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docx |
我要办理 | |
8 | 跨境电商交易额相关证明材料 | 跨境电商交易额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所运营的平台/店铺,其后台管理系统年度数据查询显示海关数据清单、所在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近两年跨境电商第三方交易额截图、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2022年度会展业务营业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docx |
我要办理 |
9 | 深圳海关AEO高级认证证书 | 我要办理 | ||
10 |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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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