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山区支持全过程低碳建设项目
政策内容:
对于达到《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且项目验收完成1年后,按照项目实际建安工程费用的4%给予建设方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
(二)申报条件为:
建筑类型:项目建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场馆、居住 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及教育类公共建筑、 医院建筑。
评价依据:申报“支持全过程低碳建设项目”扶持计划 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需确认上一年度建筑碳核查报告, 明确建设项目单位面积碳排放,参考《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及《南山区低碳建筑建设技术要点(试行)》的指标在规划、建设和运营各个阶段采取相应的低碳 措施(详见附表)。企业进行全过程低碳建设项目申报时填 报各分项实施情况及具体方案用于评审参考。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