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支持自主碳核查计划
政策内容:
对于未纳入全国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围的碳排放量超过100吨,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交经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发放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
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3年未纳入全国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围的碳排放量超过100吨的注册地在南山区的独立法人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交经由近3年内承担过深圳市碳核查工作且无不合格碳核查报告的碳核查机构,依据深圳市地方标准(SZDB/Z 69、SZDB/Z 70)出具2023年《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简易审批类,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