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青年人才奖励
(一)本项奖励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区人力资源局可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事中事后抽查,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按要求配合提供相关人员工资流水、出入境记录、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员工名册、银行流水、单位纳税记录、技术技能人才证书或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经核实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责令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相关资助,受资助对象应全额退回。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由区人力资源局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给予本细则内的各项奖励资助,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对因弄虚作假而获得的奖励资助由区人力资源局责令退回,受资助对象应全额退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属于在龙岗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诚信运营的用人单位,且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须在龙岗区。
(二)核心参赛选手由项目落户企业从报名参赛选手中推荐产生。每个项目可推荐1名核心参赛选手,该选手须为落户项目企业的最大自然人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注册落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参赛项目须于当届总决赛后2年内在龙岗区注册落户,且注册落户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为2021年11月1日之后,落户后正常经营,聘用3名以上员工(股东除外),并在落户后1年内提出奖励申请。
对国际赛获奖项目落户龙岗的,给予核心参赛选手奖励支持。对国际赛海外分站赛决赛获奖项目落户龙岗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国际赛行业决赛或专业决赛获奖项目落户龙岗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对国际赛总决赛获奖项目落户龙岗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本项奖励从高不重复。
该项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如年度资助申报规模超出核定后的财政预算,则每位人才的应获奖励金额按年度财政预算与年度资助申报规模的比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