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院士、国际大奖获得者”引才奖励
申请条件:
(一)引才范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一般统一翻译成院士)。
3.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二)新引进人才应满足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我区,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区申请工资薪金纳税记录时间为准;
2.在我区全职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近12个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内在我区工资薪金纳税的记录时间不少于6个月、金额超过总额50%以上,合同签订单位与纳税申报单位应当一致。
(三)新引进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在我区全职工作:
1.来光明区创业,但未正常开展科研、生产和经营的。
2.在光明区工作期间,在区外单位(光明区单位的下属单位和子公司除外)同时担任主要职务或有其他全职职务的。
扶持对象:
申请单位每引进1名在我区实际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的院士或国际大奖得主,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80、90、100万元,实际全职工作时间超过全职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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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引才奖励申请表 | 一人一份,交原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
2 | 深圳市《院士全职认定函》 |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
3 | 全职工作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4 |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
5 | 单位资质证明 | 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 我要办理 | |
6 | 引才情况汇总表 | 交原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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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