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项目
申报内容:
2023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项目。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
资助标准:
参考对接活动的实际支出成本,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20项。同一申请人每年可以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在深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二) 积极促进深圳市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在深圳组织开展面向深圳中小微企业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创新成果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
(三) 对接活动已促成有关专利许可或转让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应,相关专利许可或转让合同已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四) 对接活动完成不超过1年。
不予资助情况: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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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 我要办理 | ||
3 | 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取得成果等方面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
4 | 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 | 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支出成本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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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