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申报和复核条件:
(一)我市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我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自愿申请复核。
(二)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申报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线上填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复核企业登录平台后在企业信息主页申请复核。申请和复核企业同时在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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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 |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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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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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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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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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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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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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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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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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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