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
2.《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
(二)管理依据: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以下简称“20+8”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百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引进全国展览百强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新引进的国际会议项目,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项目为2022年7-12月在深圳市举办的新引进项目;
2.项目已纳入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进出口经理人》发布的世界商展100强名单、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发布的全国展览100强名单或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国际会议名单(以本细则生效期内公布的名单为准);
3.落地后实际在深举办不少于两年;
4.新引进国际会议项目需承诺在深举办不少于3届。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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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申请书.doc |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奖励项目)申请书(范本).doc |
我要办理 | |
2 | 全国展览100 强等展览证明材料 |
展览纳入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进出口经理人》发布世界商展100 强、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发布的全国展览100 强或会议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证明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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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展览或会议举办情况总结报告 |
展览或会议举办情况总结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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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览或会议场租合同复印件 |
展览或会议场租合同复印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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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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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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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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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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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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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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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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