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支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一、支持对象
在深圳园区内依法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型企业,原则上应注册独立法人。因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无法注册独立法人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允许依托独立法人单位在深圳园区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
二、支持计划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依托单位的重点研发项目已通过验收。
2.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
3.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核心人员、全职科研或技术服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核心人员不少于10人(承担主要科研任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全职科研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
4.本计划须经专家评审。
(二)资助标准
支持通过验收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将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深圳园区。经评审核定后,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