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福田英才荟高技能人才奖励的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6.1条。
二、政策内容
对在辖区法人企业技能技术岗位工作且获得以下荣誉或称号的给予奖励: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给予10-50万元奖励;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15万元奖励;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或“深圳市鹏城工匠”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深圳市技能菁英”或“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福田区职工技能大赛第一名的,给予2万元奖励。同一人当年限申请一次奖励,获得更高荣誉或称号的给予补差奖励。
同一人因同一技能限申请一项奖励。
奖励50万元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以下荣誉或称号之一的,并一年内提出申请:
1.1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1.2获“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1.3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4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鹏城工匠”称号。
1.5获得“深圳市技能菁英”“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1.6获得福田区职工技能大赛第一名。
2.申请人应当在辖区法人企业技能技术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时在岗在职。
3.同一人当年限申请一次奖励,获得更高荣誉或称号的给予补差奖励。
3.1获得更高荣誉或称号的时间应为当年度获得福田英才荟高技能人才奖励之后。
4.同一人因同一技能限申请一项奖励。
四、支持事项
1.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获“中华技能大奖”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4.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鹏城工匠”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获得“深圳市技能菁英”“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6.获福田区职工技能大赛第一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