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福田英才荟海归创业港补贴的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5.2条。
二、政策内容
给予进驻企业租金优惠、投融资服务、上下游产业资源对接、公共服务等孵化支持,集中培育初创企业,同一家企业入驻时间原则上最高五年。区政府物业完成改造后交付使用或补贴最高100万元的装修资金,运营方按照不低于市场价30%标准缴纳租金。鼓励社会物业作为实体园区,每年给予单个海归创业港不低于运营成本40%,最高1000万元的综合补贴。
三、申请条件
政府物业需满足1—8项申请条件,社会物业需满足1—9项目申请条件。
1.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在福田区单体运营产业空间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具备正常办公和公共服务条件。
3.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需建立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孵化等创业服务的能力。
4.海归创业港实际运营地在福田区,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且海归创业港使用面积不低于单体运营产业空间的40%。
5.海归创业港已进驻和签订进驻意向的企业不少于10家且40%以上为海归人才创业企业(见附件1)。
6.进驻海归创业港的企业应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同一家企业入驻海归创业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7.海归创业港的企业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需在福田区,且注册地和办公地均需在海归创业港。
8.海归创业港运营机构已申请获得福田区其它产业政策中任一分项房租支持的,不得同时享受本政策支持。
9.海归创业港的场地产权清晰,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
四、支持项目
1.政府物业支持事项
1.1 装修支持。取得政府物业后,场地尚未改造予以交付使用,可根据运营机构实际装修支出费用的70%,给予最高100万元装修支持。(申请该项资金支持,运营机构应事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运营方事后申请支持。装修支出经费将依据第三方询价和审计机构审核结果确定。)
1.2 租金优惠。根据得分情况,可享受场地最低3折优惠(评分标准见附件2)。
1.2.1 90(含)-100分,场租3折。
1.2.2 80(含)-90分,场租4折。
1.2.3 70(含)-80分;场租5折。
1.2.4 60(含)-70分;场租7折。
1.2.5 60分以下,不予优惠。
2.社会物业支持事项
2.1 运营综合支持。鼓励社会物业作为实体园区。经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按运营成本支出(支出费用为场租、水电费、空调费)不高于70%不低于40%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0万元运营综合支持(支持额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