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条件
(一)我市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我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自愿申请复核。
(二)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申报材料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二)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三)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四)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五)佐证材料(申报和复核企业需按要求在系统上传,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
3.2019年、2020年、2021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需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材料;
7.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2020年、2021年证明材料;(企业可自证)
8.拥有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9.近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对研发投入的说明或研发费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的认定;
10.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1.上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融资佐证,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
12.知识产权证书;
1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非必须);
14.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须);
15.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说明材料;
16.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说明材料;
17.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证明(深圳信用网自行打印);
18.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例如标准起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