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专利代理机构扶持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专利代理机构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扶持。
二、资助标准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通过年审的专利代理机构,为新区企业或户籍人口代理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支持。年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专利代理资助的单位须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经过年审的专利代理机构。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9,联系人:卓小姐,联系电话:28333242, 电子邮箱:zhuohualan@dp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