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和《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申报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一)在2016年7月19日之前获得知名工业设计奖的,按《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规定的奖励范围及标准执行,具体是: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iF产品设计奖、Reddot产品设计奖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iF和Reddot其它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 、PlusX、省长杯奖每项奖励2万元。
(二)在2016年7月19日之后获得知名工业设计奖的,按《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及标准执行,具体是: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金奖以上)奖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每项奖励5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依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其它单位。
(二)申报单位2015年5月11日以来获得本指南列明的国际、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奖奖项,且未获得过本资助。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 —— 初审 —— 组织专家评审、项目遴选 —— 组织现场抽查 —— 专项审计 —— 项目验收 —— 核定资助金额 —— 复核 —— 社会公示 —— 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 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 —— 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