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福田区激励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引进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6﹞1号)第5条“激励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引进”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福田区激励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引进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政策内容
新引进并获得《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支持达到标准的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创新创业团队;或2015年1月1日以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辖区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对其按产业发展贡献度给予最高80万元的引才奖励。
新引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其项目负责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对其按所获市级资助金额的15%给予最高30万元的配套奖励。
二、申报对象
(一)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
获得当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中的“科技计划配套支持”、“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互联网产业与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配套支持”和“市十大科技产业重大专项配套奖励”(2017年新增)、“创新载体配套奖励”(2017年更名为“研发机构奖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配套奖励”(2017年更名为“人才团队奖励”)的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或创新创业团队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具体人选由单位确定后上报,每个单位限报一人)。
(二)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获得当年市级以上奖励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具体人选由单位确定后上报,每个单位限报一人)。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
2015年1月1日以后被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辖区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具体人选由企业确定后上报,每家企业限报一人,且每家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支持)。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2、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3、审核。区科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5、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年度资金拨付奖励。
四、责任部门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2918333-2510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