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分项(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给予孵化场地租金支持。
二、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在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优良的研发办公、科学实验场地,建立优质高效的园区管理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园区,可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最高25万元的孵化场地租金支持,减免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费用。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三、审批条件
申请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单位于近两年内入驻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
(六)申请单位是从事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的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或是近两年内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部门主导的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
四、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4
联系人:吴军鹏
联系电话:28333260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经济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经济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评审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考察评审——报新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报新区管委会批准——下达扶持计划——经济服务局与相关企业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新区经济服务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