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分项(高端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扶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大鹏新区高端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扶持。
二、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积极引进高端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经新区管委会审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经费的50%,最高500万元的扶持。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三、审批条件
申请大鹏新区高端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扶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研发机构。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已获得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团队项目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上级部门资助经费已到账。
(六)项目应符合新区产业导向,是经新区管委会同意重点引进的项目。申请项目已享受同级政府同类财政资助的,不再给予扶持。
四、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4
联系人:吴军鹏
联系电话:28333260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经济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经济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评审专家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考察评审——报新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报新区管委会批准——下达扶持计划——经济服务局与相关企业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新区经济服务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