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行业协会专业交流活动支持项目
对于南山区政府及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主办,由行业协会配合承办或协办,符合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发展定位方向的专业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情况分档予以资助。
(一)A档资助
对于南山区政府主办,由行业协会承办或协办的专业交流活动,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提请南山区政府审批同意且完成备案手续后,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二)B档资助
对于南山区产业主管部门主办,由行业协会承办或协办的专业交流活动,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同意且完成备案手续后,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扶持措施》。
申请行业协会专业交流活动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所申报的专业交流活动项目主要实施地应在本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原则上应发生在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三)所申请项目,区委区政府或区相关产业部门须为主办单位;
(四)行业协会申请本项目,须提前经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同意;
(五)申请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七)如申报资助的活动项目属于各级政府部门采购、委托开展的项目,将不再重复予以资金支持;
(八)如申报资助的专业交流活动已享受到各级政府部门资助的,将不再重复享受本资助;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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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写申请书 |
行业协会专业交流活动支持项目申请书.doc |
我要办理 | |
2 | 在线填写 | 我要办理 | ||
3 | 业协会新版“三证合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我要办理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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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 |
5 | 费用明细表 | 每项明细费用需区分总支出和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后的费用金额。备注:本项目主要以补贴协会承办活动的场地及物料方面费用为主。专家和嘉宾的劳务费(如参加活动出场费等)、往来深圳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区外分会场产生的费用,不计入费用明细表中。 | 我要办理 | |
6 | 活动费用票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 相关佐证材料须与“费用明细表”一一对应。1.活动费用的发票复印件。2.银行付款或付汇凭证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7 | 活动相关报告、照片、报道等项目说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8 | 区政府或相关产业部门同意作为主办单位的相关佐证材料 | 我要办理 | ||
9 | 行业协会经备案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10 | 行业协会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11 |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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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