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东省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
瞄准国家和广东重大战略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自主可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工业软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数字创意、高端科研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采用推荐论证制方式评审的项目不限上述领域)布局建设。
1. 建设基础要求。申报单位技术攻关优势明显,在布局 建设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能够承担重大科研攻关任务,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拟建省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须与 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错位。
(1) 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A.主持 1 项资助金额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B.主持 1 项资助金额为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
(含子课题);C.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以上 3 类项目(奖励)均为 2021 年以来立项(获奖);D.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
②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量不少于 30 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科 研项目总数不少于 8 项,项目经费总额(不含配套经费)达800 万元及以上,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30 件及以上。
③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拥有 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 动环境。
④以往成果:整体科研水平较高,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 提供 2021 年以来获得的 3 项代表性成果。
⑤开放合作: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有实质 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产学研合作机制运行良好。
(2)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
②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拥有高级职称,科研和学术水平高,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数 量不少于 30 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作为发明人参与授权发明专利 30 件及以上。
③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科研场地,以及较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④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5 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3%(研发经费数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⑤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 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 申报单位要求。
(1)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
(2) 在粤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不能 单独或牵头组织申报。
3. 申报数量要求。
(1) 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 1 项,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增加申报指标,但申报总数不超过 3 项:
① 2023 年新立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超过100 项(不含)的增加 1 项申报指标。
②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建设 3 个以上的增加 2 项申报指标,入选 1~3 个的增加 1 项申报指标。
③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 1 家及以上的,增加 1 项申报指标。
增加申报指标的单位须在申报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逾期未报的不予增加。
(2)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各地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 3 项,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向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可增加 1 个申报指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在粤央企等单位可推荐或申报 1 项。
4. 其它申报要求。
(1) 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 固定人员不得与在粤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全国重点实验室、粤 港澳联合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 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广东省××× 重点实验室(2025 年度)”格式填写,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
(3) 项目执行周期为 3 年,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成运行 2 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市重点实验室。
不超过 13 项(含深圳市3 项)
1. 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2.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市级财政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的配套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