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域专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2024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项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
对于已向广东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资助,每年评选不超过3项,参考上年度实际支出成本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联盟秘书单位或者发起单位,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二)联盟所属行业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列出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个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或深圳市政府其他重点规划发展方向;
(三)联盟已向广东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盟近3年内未获得过本条规定的资助;
(五)联盟成员单位上年度知识产权创造成果显著;
(六)联盟上年度开展了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专利池组建、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或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维权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对深圳市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工作申请资助的,同一事项不可与专利转化运用、专利导航同类项目资助重复申报。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申请资助的,同一事项不可与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同类项目资助重复申报。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联盟备案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
3 | 联盟章程 | 我要办理 | ||
4 | 联盟成员单位相关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权属材料 | 我要办理 | ||
5 | 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专利池组建、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的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