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2024年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才引进奖励项目资助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 〔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有关规定,2024年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才引进奖励项目的资助方案,已按要求由相关单位审议通过,现就资助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资助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受理异议部门:资源统筹部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55-88215943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3楼
邮编:518107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