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机构类相关补贴业务2022年度(第一批)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受理2022年度(第二批)相关补贴业务申请,经我局审核,共有9个单位符合相关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见附件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我局补贴受理、审核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53室,投诉电话:29999733)。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