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1项,拟安排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80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1日~3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传 真:020-83163943、83163627
省科技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