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2021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专利导航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 号)、《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 号)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5月启动了光明区2021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扶持计划,经过项目审定、核查、局务会议审议、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已评审确认2021年产业专利导航项目2项(附件)。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光明区博闻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室,联系人:陈工,电话:88211092。
附件:光明区2021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专利导航扶持项目评审结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