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2020年第二批创客团队项目资助拟立项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操作规程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15号),现就2020年第二批创客团队项目资助拟立项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电话:29998348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