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2017年第三批“菁英人才”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现拟对认定为深圳市罗湖区2017年第三批“菁英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6楼605、604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18021,联系电话: 2543832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