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认定人选(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有关人员的奖励申请。经审核,敬岚等57名同志符合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条件,现拟对敬岚等57名同志奖励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6月14日。公示期间,对认定人选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认定情形的,取消认定人选的资格。(联系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一号宝安区委区政府539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9997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6月8日